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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河南洛阳正骨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6-07-01 00:14:15 来源:哈密地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1085
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哈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河南洛阳正骨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中山南路171号哈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院内,中心地理坐标为N424847.06,E933010.51,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872.6m2,修建洛阳正骨楼一栋,为框剪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000m2。包含骨科门诊、相关医技用房、骨科病房及手术用房。项目建成后,医院将增设床位50张。
项目建设投资48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27.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07万元,预备费336.94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拟施工时间为2016年9月施工,预计2017年11月完工,其中预计2015年12月2016年3月为停工期,则项目施工期为故本环评中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人员按50人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机械设备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②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修建一临时沉淀池,将废水回用,机械设备防止漏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③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④生态环境:施工时不破坏周边林地,施工后对厂区进行绿化设计,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厂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
本项目不新建锅炉,不增设食堂等设备,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医院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无新的大气污染源。
①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经医院已建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并经消毒灭菌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污水管网,最后经哈密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建成投产后,地下水主要污染源在于污水处理站,这些地方地面均按相关规定做了防渗处理,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医院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噪声及停车场噪声,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采取减震、消声、封闭围护、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对周边环境等噪声敏感点影响很小。
③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后产生固废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垃圾暂存依托医院已建医疗垃圾暂存库,定期交由哈密地区卫生管理处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哈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采用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全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后延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899358321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席 工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哈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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